瑞生为信也科技发行1.5亿美元可转换优先债券提供法律服务
瑞生国际律师事务所代表初始购买方处理中国、印度尼西亚和菲律宾领先的金融科技平台信也科技(FinVolution Group)根据《美国证券法》第144A条规则,发行本金总额1.5亿美元、于2030年到期的可转换优先债券,包括初始购买方完全行使其总额2,000万美元的超额认购权。
瑞生团队由香港办公室合伙人刘百盛、北京办公室顾问律师魏玮、纽约办公室顾问律师Polina Tulupova和香港办公室顾问律师姚志浩领导,香港办公室律师罗晓旋、张晓宁和黃兆鑫、以及高级法律助理麦莉莉协助。纽约办公室合伙人Elena Romanova和华盛顿特区办公室律师Shiyi Parsons亦就税务事项提供了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