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诗华代表客户处理股权和债券资本市场交易,尤其专注于香港市场的上市项目。

王律师的执业领域涵盖广泛的公司业务及企业融资交易,包括:

  • 股权资本市场,例如首次公开发行及二次发行
  • 债券发行
  • 跨境并购、公开收购及上市规则合规事务。

她曾于2019年借调至香港联交所上市部工作一年。在借调至联交所工作的一年间,她专注于上市审查,尤其是第二上市及第18A章生物技术公司的上市],并参与了许多香港上市倡议,包括第二上市、无纸化上市以及公开招股结算流程现代化新平台的开发(FINI-Fast Interface for New Issuance)。王律师于2020年8月回到瑞生国际律师事务所工作。

加入瑞生前,王律师曾担任一家知名投行法律合规部的执行董事,管理北亚地区的法律合规与监管事宜。

王律师近期的交易实例包括:

股票资本市场

  • 代表承销商处理中国领先的在线投资决策解决方案提供商九方财富于香港联交所的10.14亿港元首次公开发行及上市项目
  • 代表承销商处理中国最大的民营疫苗企业艾美疫苗于香港联交所1.79亿港元的H股首次公开发行并在主板挂牌上市项目
  • 代表承销商处理全球临床生物医药公司创胜集团6.45亿港元的香港首次公开发行项目
  • 代表承销商处理中国辅助生殖基因检测解决方案最领先创新平台苏州贝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于香港联交所首次公开发行18.24亿港元H股及上市项目
  • 代表承销商处理杭州启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在香港联交所主板进行25.9亿港元的首次公开发行及上市项目
  • 代表承销商处理康宁杰瑞生物制药在香港证券交易所主板进行21亿港元的首次公开发行及上市项目
  • 代表ESR(易商红木)处理在香港联交所主板进行16亿美元的首次公开发行及上市项目
  • 代表承销商处理正荣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招股上市集资44.8亿港元的项目*
  • 代表承销商处理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香港联交所主板首次公开发行H股集资92.8亿港元的项目* 
  • 代表承销商处理顺兴集团控股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招股上市集资1.2亿港元的项目。顺兴集团控股为香港一家顶尖的机电工程服务公司* 
  • 代表承销商处理江南布衣有限公司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招股上市集资9.2亿港元的项目*
  • 代表承销商处理雅迪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招股上市集资12.9亿港元的项目*
  • 代表中国主题公园运营商海昌控股有限公司处理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招股上市集资24.5亿港元的项目* 
  • 代表承销商处理卡姆丹克太阳能系统集团有限公司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招股上市集资5.25亿港元的项目*
  • 代表越南摩托车制造商越南制造加工出口(控股)有限公司处理从台湾上市母公司三阳工业有限公司分拆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招股上市集资8.5亿港元的项目* 
  • 代表承销商处理阳光房地产基金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招股上市集资27.2亿港元的项目*
  • 代表俄罗斯矿业公司IRC Limited处理在香港联交所进行全球发行及上市集资18.7亿港元的项目* 

其他

  • 代表摩根大通和海通国际作为联合配售代理处理旭辉控股(集团)于香港联交所以前旧后新方式配售840,000,000股
  • 代表瑞信、海通国际和汇丰银行处理旭辉控股(集团)于香港联交所以前旧后新方式配售304,926,000股
  • 代表瑞信处理京东方精电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的33,300,000股配售
  • 代表广州农村商业银行处理其13.4亿内资股非公开发行及3.05亿股H股配售
  • 代表中国中药控股有限公司处理私人配售604,296,222新股的项目
  • 代表中国新高教集团处理于香港联交所私人配售110,000,000股份
  • 代表瑞信作为承销商处理移卡有限公司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的4,911,200股大宗交易

债券资本市场

  • 代表作为承销商的瑞银处理中国国际学校办学机构中国枫叶教育集团发行1.25亿美元可换股债券事宜
  • 代表中国新高教集团发行可转换债券的项目
  • 代表华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一家香港上市公司,向新加坡政府投资公司的子公司发行可转换债券和认购股份,及向公司的董事和高管发行管理认购股份* 
  • 代表鑫网易商集团有限公司,一家香港上市公司,发行: 
    • 2,000万美元、年息13%、2017年到期的有担保票据 *
    • 600万美元、年息13%、2018年到期的可转换债券*
    • 400万美元、年息13%、2018年到期的有担保可转换债券*
  • 代表Nord Anglia Education, Inc.,一家知名优质学校全球运营商,协助其发行2018年到期的高级付款票据。高盛是其唯一牵头经办人。此项交易被《国际金融法律评论》亚洲大奖(IFLR’s Asia Awards)评选为2014年“年度最佳高收益交易”*
  • 代表高盛投资公司、瑞士信贷和汇丰银行,参与其为Nord Anglia Education成功投标WGL Group项目的1.65亿美元债券收购过渡融资* 

并购、上市公司收购及《上市规则》合规

  • 代表MBK Partners Fund V, L.P.以9.5亿美元从香港上市的中国海洋主题公园运营商海昌海洋公园控股公司收购位于中国的多个主题公园
  • 代表中金公司作为承销商处理中原银行的3,150,000,000股H股配售项目和作为财务顾问处理中原银行吸收合并有关的非常重大收购及关连交易项目
  • 代表欧力士亚洲资本有限公司处理:
    • 对农夫山泉于香港联交所主板H股上市的2,000万美元基石投资项目
    • 对香港保险公司富卫保险的投资
  • 代表华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处理以重组安排计划方式私有化及退市的项目*
  • 代表香港上市的国际婴孩耐用品公司好孩子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处理向母公司收购分销业务及零售网络的交易,该交易构成《上市规则》下的重大交易及关连交易并需要申请清洗豁免*
  • 代表宏太控股有限公司,参与其对铁矿国际(蒙古)有限公司非常重大的收购事项和反向收购,总代价为120亿港元(将由宏太控股有限公司配发及发行的股份支付),包括向香港联交所提出的新上市申请及向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提出的清洗豁免申请。宏太控股有限公司是一家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公司,主要在中国从事休闲面料及纱线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铁矿国际(蒙古)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主要在蒙古国从事以块状和粉状形式进行的铁矿石的勘探、采集、加工、销售及营销*
  • 代表绿景(中国)地产投资有限公司,一家香港上市公司,参与其非常重大的收购和涉及新上市的反向收购项目*
  • 代表荣丰国际有限公司,一家香港上市公司,参与香港国信兴业集团有限公司对其提出的的无条件强制现金要约,收购其全部已发行股份并废除一切已发行期权*  
  • 代表港华煤气有限公司,参与其总值17.21亿港元向其母公司香港中华煤气有限公司收购城市燃气管道资产及相关业务,此项交易构成相关的须予披露交易和清洗豁免事项* 
  • 代表永保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参与其总值16.27亿港币通过现金、代价股份发行及可转换债券组合收购中国两项开矿业务,此项交易构成非常重大的收购事项*

上市公司代理

王律师曾代表以下的香港上市公司处理上市后的事宜:

  • 华融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 ESR Group Limited
  • 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甘肃银行有限公司

*加入本所前处理的项目

Bar Qualification

  • Hong Kong (Solicitor)

Education

  • PCLL, City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 Bachelor of Law (Hons), City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Languages Spoken

  • Chinese (Mandarin)
  • Chinese (Cantonese)
  • Engli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