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生数据隐私投诉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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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雇员

1.1 作为瑞生雇员,您有权就我们处理个人信息的方式作出投诉、要求获取您的人力资源档案或其他个人信息或者行使任何其他权利,详情请向您当地办事处的人力资源部查询。如对人力资源部人员的回应有任何不满,您可循下述“其他查询”的投诉程序作出投诉。

1.2 如不欲向您所在办事处的人力资源部作出投诉,您可直接向所在办事处的最高管理人 (Administrator) 或本所的全球数据隐私专员作出投诉。

2. 前雇员

2.1 作为瑞生前雇员,您有权要求我们提供您的个人信息(例如您的人力资源档案)或行使任何其他权利,详情请向您当地办事处的人力资源部查询。在正常情况下,我们将于48小时内回应您的要求,并于切实可行情况下在法定时间内尽快向您作出具体交代。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我们可向您收取提供个人信息的费用。

2.2 如对我们的回应有任何不满,您可循下述“其他查询”的投诉程序作出投诉。

3. 要求提供市场推广材料

如欲要求瑞生提供市场推广材料,您可点击https://www.sites.lwcommunicate.com/5/178/forms-english/subscribe.asp订阅。如欲更新您的联络资料继续接收瑞生的市场推广材料,或退出瑞生市场推广材料电邮或其他发布名单,您可点击同一链接或发电邮至unsubscribe@lw.com。在正常情况下,我们将于48小时内将您的电邮从相关名单中移除。如对我们的回应有任何不满,您可循下述“其他查询”的投诉程序作出投诉。 

4. 其他查询

4.1 如对我们处理个人信息的方式有任何投诉或如欲行使任何其他权利,或者要求我们提供或修正您的个人信息,请联络位于伦敦的全球隐私专员。您可作出口头或书面投诉。如您作出书面投诉,请注明收件人为“全球隐私专员”,其负责监督本所全球数据隐私标准的执行情况,同时是该等标准执行情况相关查询或投诉的联系人。全球数据隐私专员将对您的投诉开展独立调查并就调查结果向您提供意见。全球数据隐私专员的地址为Global Data Privacy Officer, Latham & Watkins (London) LLP, 99 Bishopsgate, London EC2M 3XF, UK。

4.2 您可要求全球数据隐私专员提供瑞生全球数据隐私标准的全文。

4.3 您也可电邮至Globaldpo@lw.com联络全球隐私专员提出请求或作出投诉。如通过电邮作出投诉,请在电邮主旨注明为“隐私投诉”并在正文提供:

(a) 您的全名;
(b) 您的住址;
(c) 您的数据隐私要求或投诉详情;
(d) 之前与我们就具体数据隐私问题的任何往来通讯;及
(e) 如您因此蒙受任何损失,需提供能够证明损失价值的证据。

4.4 我们可能要求您提供身份证明。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我们可向您收取提供个人信息或采取您要求的其他行动的费用。

4.5 瑞生在收到书面要求或投诉后将会:

(a) 在可行情况下于两个工作日内确认收妥电邮;
(b) 对投诉内容作全面评估或调查;及
(c) 在收到书面请求或投诉的 2 周内提供投诉处理进度的进一步资料(如果我们无法在 2 周内完成调查或评估,我们将致函告知您我们预计答复的时间)。

4.6 如您对我们的行动或调查结果仍有任何不满,您可随时:

(a) 联络及/或向英国信息专员办公室作出投诉,地址为Information Commissioner, Wycliffe House, Water Lane, Wilmslow, Cheshire, SK9 5AF, UK;
(b) 联络及/或向您工作或惯常居住的欧洲经济区或被指违规当地的数据保护当局作出投诉。联络资料可于https://ec.europa.eu/commission/index_en查询;或
(c) 向下文“救济权”所述的相关法院提出索赔。

5. 救济权

5.1 本节条款适用于:

(a) 瑞生以数据管理者身份处理并受European Regulation 2016/679及相关欧洲隐私法律管辖的个人数据;及
(b) 瑞生出境到欧洲经济区以外地区交由其他瑞生实体(不论以数据管理者或处理者身份)处理的该等个人信息。

5.2 如果任何瑞生国际律师事务所实体在上文第 5.1 条所述的情况中处理您的个人数据时违反该标准、European Regulation 2016/679或相关欧洲隐私法律(包括英国《数据保护法案》2018),您有权依据本第 5 条条款以第三方受益人的身份在以下法院提出申索:

(a) 英格兰及威尔士法院;
(b) 原先收集索赔标的个人信息的相关瑞生数据管理者成立所在的欧洲经济区的法院;
(c) 将索赔标的个人信息出境的相关瑞生数据管理者成立所在的欧洲经济区的法院;
(d) 您惯常居住的欧洲经济区的法院。

所选择的辖区下文称为“相关辖区”。

5.3 瑞生由多个法律实体组成,该等实体之间已签署协议,据此,每一该等瑞生实体同意遵守该等标准(“BCR协议”)并为资料当事人提供若干权利。如您完成了此数据隐私投诉程序但对我们的回应仍有任何不满并欲根据本节所述的救济权在法院提出索赔,您可致函全球数据隐私专员要求提供BCR协议,地址为Latham & Watkins (London) LLP, 99 Bishopsgate, London EC2M 3XF, UK,但需事先签署符合我们要求的形式的保密协议。签署保密协议的规定并不损害您向律师提供资料征求法律意见的权利,也不损害您在诉讼中引用BCR协议行使权力的权利。

5.4 如欲就违反该等标准的指控向瑞生索赔,或您指称本所违反该等标准,您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可能发生了违规行为,及/或有关损失是一家或以上的瑞生实体违反该等标准所致。在该等情况下,瑞生的伦敦办事处将为欧洲经济区外的办事处承担举证责任,证明违反该等标准的责任不在于索赔针对的瑞生实体。因此,就欧洲经济区外办事处提出的任何索赔应向瑞生伦敦办事处提出,就欧洲经济区内的瑞生办事处提出的任何索赔应向该等瑞生办事处提出。为了确定任何该等索赔的责任不在于本所,瑞生伦敦办事处必须证明未曾违规,或欧洲经济区外的瑞生办事处无需为造成损失或您索赔的其他赔偿的违规行为负责。

5.5 瑞生实体向相关辖区提供资料(与瑞生是否遵守该等标准无任何关联的任何索赔或任何其他目的而言)不代表相关瑞生实体向该等法院提供资料,也不代表相关瑞生实体放弃其在“不方便法院原则”下的权利。 

更新于2022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