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生数据隐私投诉程序
View in English.
最后更新时间:2023年8月
数据隐私投诉程序
本数据隐私投诉程序适用于任何由瑞生处理其个人数据的数据主体。请参阅以下条款以获取与您的请求或投诉相关的信息。
1. 雇员
1.1 作为瑞生的雇员,如对我们处理您的个人信息的方式有任何投诉,或如欲要求获取您的人力资源档案或其他个人信息或者行使任何其他权利,请与您所在办事处的人力资源部代表联系。如对人力资源部代表的答复有任何不满,您可循下述“其他查询”的投诉程序作出投诉。
1.2 如不欲向您所在办事处的人力资源部作出投诉,您可直接向所在办事处的最高管理人 (Administrator) 或本所的全球数据隐私专员作出投诉。
2. 前雇员
2.1 作为瑞生的前雇员,如欲要求获取您的个人信息(例如您的人力资源档案)或行使任何其他权利,请与您所在办事处的人力资源部代表联系。在正常情况下,我们将于48个工作小时内确认收到您的请求,并于切实可行情况下在法定时间内尽快向您作出具体交代。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我们可向您收取提供个人信息的费用。
2.2 如对我们的回应有任何不满,您可循下述“其他查询”的投诉程序作出投诉。
3. 要求提供市场推广材料
如欲要求瑞生提供市场推广材料,您可点击https://www.sites.lwcommunicate.com/5/2399/forms-english/subscribe.asp订阅。如欲更新您的联络资料继续接收瑞生的市场推广材料,或退出瑞生市场推广材料电邮或其他发布名单,您可点击同一链接或发送电邮至unsubscribe@lw.com。在正常情况下,我们将于48个工作小时内将您的电邮从相关发布名单中移除。如对我们的答复有任何不满,您可循下述”其他查询”的投诉程序作出投诉。
4. 其他查询
4.1 如对我们处理您的个人信息的方式有任何投诉,或如欲我们提供或更正您的个人信息或者行使任何其他权利,请与全球数据隐私办公室联系。全球数据隐私办公室负责监督本所《全球数据隐私标准》的合规情况,同时是该等标准合规情况相关查询或投诉的初始联系人。全球数据隐私办公室将对您的投诉调查开展独立审查,并就调查结果向您提供意见。您可以发送电邮至GlobalDPO@lw.com联系全球数据隐私办公室。
4.2 您可以通过本所的网站(https://www.lw.com/privacy)查阅瑞生《全球数据隐私标准》以及《英国补充协议》(UK Addendum)的内容。
4.3 您可以发送电邮至GlobalDPO@lw.com(即全球数据隐私办公室的电子邮箱)提出请求或作出投诉。请在电邮主旨中注明“隐私查询”,并在电邮中提供以下信息:
(a) 您的全名;
(b) 您的住址;
(c) 您的数据隐私要求或投诉详情;
(d) 之前与我们就具体数据隐私问题的任何往来通讯;及
(e) 如您因此蒙受任何损失,需提供能够证明损失价值的证据。
4.4 我们可能要求您提供身份证明。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我们可向您收取提供个人信息或采取您要求的其他行动的费用。
4.5 瑞生在收到书面要求或投诉后将会:
(a) 在可行情况下于两个工作日内确认收妥电邮;
(b) 对投诉内容作全面评估或调查;及
(c) 在收到书面请求或投诉的 2 周内提供投诉处理进度的进一步资料(如果我们无法在 2 周内完成调查或评估,我们将致函告知您我们预计答复的时间)。
我们将在收到有效请求后一个月内处理根据欧盟隐私法行使权利的请求,除非请求较为复杂,在此情况下,处理期限可能延长最多两个月。如需延长时间,我们将会通知您。
4.6 如您对我们的行动或调查结果仍有任何不满,您可随时:
(a) 发送电邮至datenschutz@lw.com联系及/或向瑞生数据隐私委员会主席作出投诉;
(b) 如果您的投诉涉及瑞生处理欧洲个人数据的任何方面,您可以联系及/或向瑞生的欧盟监管机构作出投诉;如果涉及处理任何英国个人数据,您可以联系及/或向英国信息专员作出投诉。本所的欧盟监管机构为黑森州数据保护和信息自由专员(英文名称:Hesse Commissioner for Data Protection and Freedom of Information;德文名称:Hessischer Beauftragter für Datenschutz und Informationsfreiheit)(地址为PO Box 3163, 65021 Wiesbaden, Germany)。更多信息和联系方式可于https://datenschutz.hessen.de/查阅。至于信息专员的联系方式,可于www.ico.org.uk/contact-us找到,您也可以拨打+44 303 123 1113联系信息专员,其专用投诉页面位于https://ico.org.uk/make-a-complaint/data-protection-complaints/;
(c) 联系及/或向您工作或惯常居住的欧洲经济区或英国或被指违规当地的数据保护机构作出投诉。联系方式可于https://edpb.europa.eu/about-edpb/board/members_en查阅,或者如联系信息专员,其联系方式载于上文第(b)段内;或
(d) 向下文“救济权”所述的相关法院提出申索。
5. 救济权
5.1 本第5条的规定适用于:
(a) 瑞生以数据控制者身份处理并受实施欧盟第2016/679号条例及相关欧洲隐私立法(包括英国《2018年数据保护法》)的法律管辖的个人数据;及
(b) 瑞生出境到欧洲经济区或英国以外地区交由位于欧洲经济区以外的另一瑞生实体(不论以数据控制者或数据处理者身份)处理的该等个人信息。
5.2 如果任何瑞生实体在上文第5.1条所述的情况处理您的个人数据时违反该等标准、欧盟第2016/679号条例或相关欧洲隐私立法(包括英国《2018年数据保护法》),您有权依据本第5条规定以第三方受益人的身份在以下法院提出申索:
(a) 德国法院;
(b) 初步收集申索标的个人数据的相关瑞生数据控制者成立所在的英国或欧洲经济区的管辖法院(视适用情况而定);
(c) 将申索标的个人数据出境的相关瑞生数据控制者成立所在的英国或欧洲经济区的管辖法院(视适用情况而定);
(d) 您惯常居住的英国或欧洲经济区的管辖法院。
所选择的辖区下文称为“相关辖区”。
5.3 瑞生由多个法律实体组成,该等实体之间已签署协议,据此,每一该等瑞生实体同意遵守该等标准(“BCR协议”)并为数据主体提供若干权利。如您完成了本数据隐私投诉程序但对我们的答复仍有任何不满并欲根据本节所述的救济权在法院提出申索,您可发送电邮至GlobalDPO@lw.com联系全球数据隐私办公室要求提供BCR协议。
5.4 如欲就因涉嫌违反该等标准而导致的损害向瑞生提出赔偿申索,或在任何其他情况下您指称本所违反了该等标准,您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可能发生了违规行为,及/或有关损害可能是由于一家或以上的瑞生实体违反该等标准所致。在该等情况下,瑞生的法兰克福办事处将为欧洲经济区外的瑞生办事处承担举证责任,证明违反该等标准的责任不在于申索针对的瑞生实体(一家或多家)。因此,就位于欧洲经济区外的瑞生办事处提出的任何申索应向瑞生法兰克福办事处提出。就位于欧洲经济区内的瑞生办事处提出的任何申索应向该等瑞生办事处提出。为了确定任何该等申索的责任不在于本所,瑞生法兰克福办事处必须证明未曾违规,或位于欧洲经济区外的瑞生办事处无需为造成损害或您申索的其他救济的违规行为负责。您可以按照以下地址联系法兰克福办事处:Latham & Watkins, Reuterweg 20, 60323 Frankfurt am Main, Germany,注明收件人为数据隐私委员会主席,或发送电邮至datenschutz@lw.com。
5.5 瑞生实体向相关辖区提供资料(与瑞生是否遵守该等标准无任何关联的任何索赔或任何其他目的而言)不代表相关瑞生实体向该等法院提供资料,也不代表相关瑞生实体放弃其在“不方便法院原则”下的权利。